拿反盜版來和盜版比較, 實在是一件耐人尋味的事情, 當然, 不同於雞生蛋
還是蛋生雞的無解難題, 鐵定是先有盜版再有反盜版, 但盜版的勢力日漸猖狂,
反盜版的大旗也揮舞的日益猛烈,
唱片公司與大明星上街遊行請命的動作頻頻, 數字也不斷告訴我們:
" 再不阻止盜版, 正版就要玩完了! "
當然誰也知道, 完全剷除盜版勢力這一項任務的難度, 一如抓李登輝去坐牢一樣難如登天,
錯綜複雜的臍帶關係從地方到警界, 誰才是推動盜版的兇手?
恐怕連盜版商自己都不大分的清! 但既然以法令或公權力來逼迫盜版低頭就範的策略無效,
為什麼沒有其他的方法來讓盜版自行消失呢?
例如說…把正版弄得跟盜版一樣便宜…?
"反盜版背後的盲點"
當然假如您是正版的支持者或根本就是唱片業人員, 乍聽之下一定會
覺得這個說法既不負責任又可笑, 錄音要錢, 混音要錢, 詞曲都要錢, 唱片包裝
要錢, 歌手訓練要錢, 置裝費要錢, 上節目打歌要錢, 音樂錄影帶從製作到播放
真是要花上一大筆錢!
更不用說歌友會, 演唱會要開掉數以百萬計的銀子與人力了,
辛苦製作的正版是如何可以跟不勞而獲的盜版一樣價格低廉?
但其實只要仔細想一想, 聰明的您就知道問題出在那理了,
正版和盜版恰似一種惡性循環,為什麼為了打擊盜版要不斷增加宣傳預算,
而不求唱片製作編置的縮減來省錢?說穿了就是不想少賺一點錢來抵抗盜版,
只想在堅持買正版的消費者上動更多的手腳, 賺到更多的羊毛,
堅持買正版的消費者就比較倒楣, 一定得買一片超過四百元"天價"的正版唱片?
音樂市場的大環境在台灣確實在是膨脹的有些過分,
不能符合社會結構, 您知道在比較國民所得和唱片售價後,
台灣的唱片明顯的比美國和日本還要貴嗎?
( 以一人一年購買十張唱片的消費額和年收入相比, 美國人是1:266, 日本人是1:150,
台灣人居然是1:120, 台灣人特別富有嗎? 不是吧? )
猶記得九零年代伊始的時候, 約相當於"歌神"張學友的"吻別"獲得空前百萬銷售數字同時,
台灣的唱片市場一路長紅, 唱片公司和唱片數量與相關行業人員及產業在此時都過度的擴張,
於是整體的供需都失衡了, 唱片倒是沒做的更好,
粗濫製造的唱片反倒越來越多, 搞得認真製作的唱片也被拖下水,
真是劣幣驅逐良幣?
"反反盜版的心聲與訴求"
"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 你會不會因為他穿的衣服是在五分埔買的而嫌棄他"?
"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 你會不會因為他穿的是GIODANO, 不是ARMANI, CANNEL而嫌棄他? "
"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 自己開MARCH而不是請司機開BENZ, BMW, 你會不會看不起他? "
答案相信大家都清楚, 盜版不是合法也不能成為合法,
盜版一定要藉著大家的努力來讓它就地正法, 但在正版大聲疾呼打擊盜版反盜版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自己也來為打擊盜版盡一份力? 而不是依然過著紙醉金迷的奢華生活,
還希望平凡老百姓或是基層警員來維護他們的貴族身份與巨星地位,
然後上街遊行當宣傳, 有新聞有露臉有訪問, 好比休假逛大街!
穿個全黑上街曬曬太陽是那門子誓死反盜版? 是自我安慰還是真以為做個秀人人就真拒買盜版?
這就是"反反盜版"的訴求, 倒不是真的要正版唱片人員
和大明星都去喝西北風餓死, 而是希望合理的反映出唱片業在台灣社會的定位,
一個大明星和一位認真教學的小學老師或者是一位出生入死從不言退的消防人員比起來,
誰對台灣社會的貢獻最大? 答案不知道也無從比較, 但明星大可不必總要高高在上,
享受萬人愛戴和錦衣玉食,
倒是真的比較合理的說法.
提供大家一個反向思考的意見